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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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一般属于家庭的弱势群体,往往受伤的也是女方,特别是发生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女方多是被施暴者。那么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以照顾女方为原则吗?南京离婚纠纷律师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一、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是以照顾女方为原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家暴而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财产分割是不是以照顾女方为原则,要依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1.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作为受害的一方该如何起诉离婚?写离婚起诉状,通常会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像张女士这样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把家暴的相关证据也一并交上去。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起诉离婚。2.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审理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3.在开庭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能否申请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损害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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