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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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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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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两个人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要按正常流程走,离婚的话,房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都要妥善安排好,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财产按照平分的原则,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案件,建议当事人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法院起诉分割。那么,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一起从下文了解

一、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3、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鉴于妇女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选择跟母亲过的现实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律往往更多考虑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4、竞价补偿。若双方都想拥有价值较大的房产,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所以,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阅读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方式上文内容,我们知道了,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均等分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个人婚前买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双方都想要得到房子产权,可以进行竞价补偿,价高者得房产,另一方则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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